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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A股公司,福能东方被证监会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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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晚间,福能东方(300173)发布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近期,福能东方两次发布股价异常波动提醒。11月11日,福能东方公告,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7日、11月8日、11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后续,公司股票再次于2024年11月15日、11月1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公司再次于18日发布交易异常,提示风险。

公司在两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均表示,通过电子通信、函件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自查结果认为,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福能东方的主营业务是锂电池自动化生产设备、3C及非标自动化设备等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公司当前正在筹划收购南方电网综合能源(佛山)有限公司股权事项。

近日,有投资者向福能东方提问,收购南方电网综合能源(佛山)有限公司股权意向书签订了么?对此福能东方12月4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回答称,公司拟收购南方电网综合能源(佛山)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相关工作尚在推进中,目前已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但尚未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交易进展及时履行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福能东方表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立案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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